檢舉制度
檢舉制度

─、公司為促進健全經營,應建立檢舉制度,於總機構指定具權行使獨立性單位負責檢舉案件之受理查,訂定「檢舉案件管理辦法」。

二、本公司指定稽核處為舉案件理單位受理位得視舉件類型指定單位辦理,或指派務衝突人員組查小組,經報請董事長核定後,進行案

件調查。

三、本公司其他單位人員如有接獲檢舉資料者,應將案件移轉第一項受理單位理。
 

檢舉信箱
受理檢舉管道:

本公司致力於建立誠信、透明的企業文化及落實公司治理,如您現本公司人員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之行為,可透過下列方式與本公司連:

‧電子信箱:whistle@ibf.com.tw

‧專線電話:02-7752-0060

‧郵寄地址:台北市 104 中山區樂群三路 128 號 17 樓「稽核處檢舉信箱」收
 

檢舉人須知:

為加速案件之受理與調查,請檢舉人於提出檢舉時,務必提供下列資料供本公司查證。如檢舉內容有匿名、不真實姓名或非屬違反法令、惡意攻訐、虛偽不實、無具體內容等情形,本公司得不予受理。

‧檢舉人之真實姓名及連絡方式。

‧被檢舉人姓、服務單位及職稱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檢舉之事實內容、發生時間及地點,並檢附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如:單據、憑證、合約、信函、錄音、錄影、相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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