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融控集團116、117年度影印紙招標公告
2026/09/10
一、招標內容: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116、117年度影印紙招標,請詳參本須知、標單、附表及採購契約書。
二、領標期限:公告日至115年9月30日止。
三、招標文件領取地點:請自行至公告網站下載領取。
四、投標期間:公告日至115年9月30日止。
五、開標日期及時間:115年10月1日15時00分整。
六、開標地點: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三路128號17樓)。
七、投標資格:(需提供「廠商資格資料」)。
(一)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可開立發票者。
(二)資本額新台幣300萬(含)元以上,提供證明者。
(三)曾經承包公開發行公司影印紙事務,可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如訂購契約、訂購資料等)或承辦人、電話供查證者。
(四)最近一年繳納營業稅之證明。
(五)廠商所供應之影印紙需具備FSC或PEFC等相關認證或證明影印本。
(六)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本公司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不決標予該廠商;決標或簽約後發現者,得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
(七)投標廠商除須符合上述資格外,且須非本公司列管之拒絕往來廠商。
八、應注意事項
(一)本案需依照本公司所列之招標公告、投標須知、標單內容及採購契約投標,廠商得標後當負責履行無誤,不得追加費用。
(二)本案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止。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關係企業依實際需要逐批採購、逐批驗收,每月初以發票附各採購公司簽收單據請領上一月份款項,各採購公司依請款程序逐月支付貨款。標單所載數量為估計數,僅供計算,非採購數量。得標廠商不得以採購數未達估計數,而向本公司或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求償。
(四)請將「廠商資格資料」與「標單」分開密封,於投標期間(公告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送達或郵寄(郵戳為憑)本公司(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三路128號17樓行政處柯先生、陳小姐收),逾時者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影印紙投標」字樣。
(五)投標標單請以本公司指定之格式為限,本公司不返還廠商參與本次投標之任何文件。本採購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同一廠商對同一標案只能寄送一份投標文件。
(六)得標者若為本公司利害關係人,須經本公司完成法定程序(如董事會決議)後始能訂約。若該法定程序無法完成,即視為該標案不成立。
九、評選標方式:
1.本案設有底價,底價不公開,投標廠商之出價須低於底價,以出價最低之投標廠商優先議約。
2.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標價均超過底價時,本公司得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一次,減價結果在底價以內,即為得標廠商。前述之最低標廠商減價結果如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比減價結果,減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即為得標廠商。
3.最低標價廠商如有二家以上之標價相同,而比減價格次數未達三次,且在底價以內均得為決標對象時,應由該等廠商再比減價一次,以低價者決標。比減價後之標價仍相同或比減價格次數已達三次時,由廠商標單編號順序抽籤決定得標廠商。
4.如有需減價之情形,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經減價或比減價格結果在核定底價以內時,除有最低標廠商之標價偏低,顯不合理之情形外,即宣布決標予最低標廠商。
5.得標廠商需經本公司核定,並依附件之採購契約完成簽約後,始得生效。
6.開標時,廠商可參加列席(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三路128號17樓會議室)。
有關公開招標相關內容,請上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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