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2022 年訂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並經董事會通過。
本公司為建立完善之風險管理制度,穩健經營與企業永續發展目標邁進,依據「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及
「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訂定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本公司及子公司從事各項業務時,應辨識、衡量、監管及控制相關之風險,將可能產生之風險控制在合理之程度內,以達到風險與報酬之
最佳配置,並維持適當之資本適足性。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從事各項業務時所涉及之各類風險,均應納入風險管理之範疇,包括但不限於資本適足性、信用風險、
市場風險、大額暴險、利害關係人交易風險、流動性風險、投資風險、作業風險及氣候相關風險等。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從事各項業務時,應訂立明確之授權及分層負責規定,且應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中,以資遵循。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從事各項業務時,不得逾該等業務之法定限額及內部規定之限額;另本公司基於分散風險之考量,
得限制子公司相關業務之範圍或承作金額。
本公司以董事會作為風險管理最高治理單位,設有:
(1)審計委員會,隸屬於董事會,負責監督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控管。
(2)風險管理委員會,隸屬於董事會,負責督導建立風險管理制度架構、檢視依內部分層負責呈報之風險控管報告與
處理風險管理相關議題,並監督整體風險管理之執行。
(3)法令遵循處,指派副總經理擔任法令遵循主管,負責法令遵循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
(4)風險控管處,負責監控各類風險之暴險狀況,並審視各子公司風險管理機制之制定與執行。
(5)稽核處,負責定期查核各項業務風險。
本公司於 2024年每季董事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均提報下列資訊,以利董事會及各委員定期掌握本公司風險控管情形:
(1)本公司與各子公司之資本適足率與子公司之風險性資產細目;本公司以董事會作為風險管理最高治理單位,審計委員會負責監督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控管,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督導建立風險管理制度架構、檢視風險控管報告與處理風險管理相關議題,並監督整體風險管理之執行。本公司於定(修)訂各 項風險管理相關辦法均依序提報:(1)風險管理委員會、(2)審計委員會、以及(3)董事會核定通過後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