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114/7/14媒體報導內容

2025/07/15
1.事實發生日:114/07/15
2.公司名稱: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媒體報導:「國票金改選 旺旺派擬發動50億增資 耐斯和公股股權恐遭稀釋」,與事實不符,謹表遺憾。
6.報導內容:114/07/14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
(1).關於媒體報導本公司辦理增資規劃事宜,係屬臆測言論,並未向本公司徵詢,與事實不符,深表遺憾,先予敘明。
(2).本公司與日本樂天集團合資設立樂天國際商業銀行,為國票金控子公司,依金控法對於子公司財務業務健全經營,負有法定義務;又與日方合資契約亦訂有增資承諾,不僅應依銀行法規定辦理,尚須考慮財務業務規劃綜合評估,日前已與日方股東討論規劃增資規模及時程,與同業將來銀行及連線銀行相較,其分別於累積虧損25億元及26.5億元時,即啟動增資計劃,本公司辦理增資期程規劃,配合半年度財報公告,目前樂天商銀累積淨值虧損已達26.7億,預計年底將達30億元,係依資本市場募資時程辦理,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規劃及對樂天銀行增資評估,均須分別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為免延宕法定增資時程要求,作為負責任股東,評估辦理增資規劃,符合主管機關期待。
(3).本公司增資規模與市場時機評估,係本於全體股東最大利益考量,並遵循主管機關政策,對子公司增資應以現金增資為宜,為維持資本彈性,強化資本結構、信用評等強度及增資規模經濟成本等綜合因素評估,本公司5月份及6月份雙重槓桿比為120.46%及118.23%,為維持信用評等穩健,將評估增資之可行性。
(4).本次增資發行為國票金控成立以來第二次增資計畫,參考前次增資規模,考慮股本膨脹率不高於10%及規模經濟成本。依公司法規定,增資時除提撥部份比例公開承銷及員工認購外,由全體股東依持股比例儘洽認購,未認足部份之特定人認購係優先徵詢董事及員工認購。
(5).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規劃,均於董事會提案前,先辦理座談會充份溝通,現金增資案主管機關為金管會,本公司目前規劃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後,依證券交易法向金管會申請辦理,並於事前溝通。
(6).有關轉投資新設國票金租賃子公司,開業尚未滿一年,授信業務穩健成長,因須同時提存壞帳準備,損益貢獻尚未顯著,惟提存及攤銷前淨利表現符合預期。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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